杜老师:
某媒体刊文说:“放翁自己交待此词写于‘初自南郑来成都作’,那就是孝宗乾道九年(公元1173年)……”请问其中的“交待”用得是否妥当?谢谢!
北京读者 纪古轩
纪古轩读者:
“交待”的使用范围非常狭窄,一般用于一种诙谐意味的表示“完结”的说法。例如:
(1)要是飞机出了事,这条命也就交待了。
(2)我今天开车,不能喝酒,否则小命就交待了。
“交代”常见的用法有:
一、把经手的事情交给别人。例如:
(3)你把手头的工作赶紧给小刘交代一下,咱们马上出发。
(4)老王正在交代工作,他明天乘飞机去南方,执行上级交给他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嘱咐。例如:
(5)他一再交代我们路上要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6)总工程师反复交代我,一定要保证这项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
三、说明。例如:
(7)你们进村后,一定要把政策向群众交代清楚。
(8)对这个人物的命运,小说在结尾处作了明确的交代。
四、坦白罪行或错误。例如:
(9)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10)他向组织上交代了自己的贪腐行为。
“放翁自己交待此词写于……”中的“交待”表示“说明”的意思,宜写成“交代”。
从社会的实际使用看,表示(3)至(10)的意思,一般都用“交代”。这表明,用“交代”表示“说明”等意思,不仅是工具书所倡导的,也是社会的主流用法。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