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的乡村到底应该如何发展致富?怎样积极探索合理的发展模式,在发展致富的同时保护农耕文明,留住乡愁文脉?
中共十九大报告给我们指明了发展道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乡村振兴与城市的发展密不可分,尤其是西北的乡村大多资源贫瘠、落后偏远,城市的资源、理念对于西北乡村有着太重要的辐射和影响。要积极增强城乡要素互动。通过公共财政、价格杠杆等手段,着力构筑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带动和拉动机制,推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向农业流动。同时,要加快城乡投资一体,综合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等有效措施,克服市场不足和促进资源更为科学合理的配置与流动。
进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要着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在自愿和个人产权股份清晰的基础上,实现集体产权共同拥有,发挥集体组织优势,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整体合力。
通过政策支持引导,振兴乡村文化。要提倡复兴优秀传统农耕乡土文化,给予农耕文化以应有的社会地位,增强全社会保护农耕文化意识。重视法治自治德治并举推动乡村治理。要构建乡村治理的法治体,重点从乡村组织管理制度、土地征用、宅基地流转等方面,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构建乡村治理的法治体系。
(作者方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本报记者高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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