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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几个问题(之二)

加快完善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经济体制(新征程新篇章)

林兆木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2月14日   第 11 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仅是生产力的现代化,而且是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市场、企业、宏观是市场经济的三个基本层面和核心要素,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实践经验和我国现实状况提出的构建“三有”经济体制,既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它的体制保障。

  市场配置资源之所以具有效率高的优势,是因为有关资源和生产的决策是以价格为基础的,而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从而能够引导资源配置符合市场需求并通过优胜劣汰提高配置效率。我国绝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经放开管制,由市场形成,但要素价格改革还不到位,仍然存在行政性垄断、市场垄断等问题。使市场机制有效,就要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

  微观主体有活力,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创业、创新的主体,企业活力是整个经济生机活力和蓬勃发展的基础。而平等的市场准入和产权保护、公平的竞争条件和营商环境,是市场微观主体焕发生机活力的基本保证。要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继续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有效激励,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和发展活力。

  宏观调控有度,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有度”就是既不“过”也没有“不及”,恰到好处。具体说来,在总需求调控上,当经济过热、出现明显通货膨胀时,宏观调控实施紧缩的财政货币政策,要把握好力度,既要把通胀率降到目标水平,又不能紧缩过头使通货膨胀变成通货紧缩,导致经济过冷。当经济下行、衰退时,宏观调控实施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要把握好刺激力度,既要使经济实际增长率回升到潜在增长率水平,又不能刺激过头,导致严重通货膨胀,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宏观调控运用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其它政策时,同样要把握好力度。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经验证明,本来以熨平经济周期为目的的宏观经济政策,如果“度”把握不好,就会走向反面,变成扩大经济周期波动幅度的杠杆,甚至直接导致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例如,美国经济在2001年衰退以后,美联储为刺激经济增长,连续13次下调联邦基金利率,从2000年的6.5%下调至2004年的1%,导致美国金融机构、企业、政府和居民的债务率大幅提高,终于引发了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这说明宏观调控做到“有度”很不容易也十分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和认识。包括:在通胀预期很强情况下不能釆取“闯关”这样力度很大的方式放开价格。当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情况下,在抑制通胀时,以行政手段压缩投资需求的力度不能过大,否则会引起经济增速大幅下降。放开价格必须管住货币,否则会引发严重通胀。在主要由于金融秩序混乱和财税体制弊端导致投资及消费需求失控情况下,治理通胀必须以推进改革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才能标本兼治引导经济“软着陆”。当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内需不足双碰头引起经济增速下滑和通缩时,通过扩大赤字、增发国债用于基础设施投资以带动内需和经济增长的办法,是必要和有效的,但如果同时釆取扩张性货币政策,力度一定不能过大,尤其不能用于刺激制造业和房地产业的盲目扩张,否则会导致严重后遗症。

  近几年宏观调控掌握力度的经验主要是:正确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和主要矛盾,是确定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的依据。党的十八大之后,面对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持续低迷和国内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不利条件和复杂形势,党中央果断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并明确结构性矛盾是我国经济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从而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决策。这是宏观调控思路和重点的重大转变,改变了一遇经济增速下降立即加大刺激力度的惯性思维和作法,通过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既使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优化结构效益,又避免杠杆率攀升和金融风险积累。今后宏观调控要正确把握好“度”,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从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宏观调控的思路、手段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引领宏观经济发展的能力。

  (作者曾参与起草党的十五大报告、十六大报告、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1988年以来的十多次中央全会文件;1994年至2017年的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1989年至2017年的历年《政府工作报告》等。现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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