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先看首,再看尾,接着看中间。一天看一点儿,好长时间才会看完。遇着事了,或是不想看了,就用一只小卡片做个记号,好下次接着看。
一本书看久了,也有感情了。拿在手上,有先前的手温。犹如与一个人交往,慢慢地就如同亲人般。两张渐旧的脸上,有多少斑点,眼角有多少皱纹,一眨眼一微笑代表什么,都心中有数。
两个人都不会为见面特意穿上正装,进屋了,随便一坐,茶都是自己来泡。饭熟了,自己坐上桌,酒杯在哪里,清楚得很。
与一本书的相处,也是如此。翻着翻着,旧了,书角都折了。或是泛黄,还会破了。可拿手上来,依旧很亲切。有一段描写去海边看海鸥的桥段,大致在多少页,也记得清楚。沙发上,书桌上,阳台上,都有随手乱放的书。
偶尔一阵风吹来,书就翻开了。想起那句名诗:“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由于喜书,也就喜欢去旧书市逛。有时,看见书贩拉一小斗车书,论斤卖,一斤两元,没有白菜贵。
实体书店越来越少。仅剩的几家,平日里也难得见到几个人买书。曾见过几个女大学生模样的,为凑齐一套《张爱玲全集》,把堆在墙角的一座书山翻了个底朝天,一本本精挑细选地凑成一整套。交钱时,老板说给10元意思一下。
我听了心里一怔,一本书还不到1元钱。老板一定是被她们那份执著感动了。
我常常梦见我刚参加工作的那些年,单身宿舍里,一个大木柜,就装了书。那时单纯,也没有什么社交活动,更没有麻将手机,能够有的,就是书。还真感谢那个时段,我读了那么多的书。文学的,哲学的,科幻的,五花八门,没个定数。
来到这座城市后,无数次梦见那间宿舍。梦境几乎一样,不停地收散落在房间里的书,总是收不完,装不完。梦里的我,年轻,心情愉悦,看见一本又一本的书,像是相识已久的朋友。收好了,便去坐船,可没有一次能够赶上。一脸的无奈,背上是一大袋子书,阵阵书特有的墨香味。
再后来,偶尔写下一些心灵感受,回味下那些不可复制的过往,投出去,被编辑老师看中,发出来,心里特高兴。
前几天,独自整理书房里杂乱无章的书,有一本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仿佛故人重逢一样,突然想到第一次读它的时候那种不知所措的情形。读一遍,不行,不知其理。再三读,才知其表。
看着那些躺在书橱的旧书,对于我这个非常恋旧的人来说,都是珍宝,犹如陈酿,越久越香。
与书同游,共度华年。视书如故人,情谊深入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