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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07月04日 星期二

九部门印发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意见

一百三十种临床短缺药品列入清单(来自国新办发布会的声音)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7月04日   第 09 版)

  本报北京电  (记者彭训文)近年来,部分临床药品出现供应不足或者断供,个别药品甚至“一药难求”,成为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难题。“今后,鱼精蛋白、丝裂霉素等130种临床急需短缺药将列入清单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6月2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6项分类应对措施,全链条发力推动建立健全短缺药治理长效机制,推动“一药难求”逐步缓解。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中国已基本告别“缺医少药”的发展阶段,但一些临床必需药品仍存在结构性、局部性短缺。国家卫计委监测结果显示,有130种临床药品存在不同程度短缺。曾益新指出,这主要是由于一些药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供应保障政策不够细化、相关环节衔接不够顺畅。

  意见对此提出了3方面的重点任务措施:一是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二是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三是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在让群众不为药品短缺所‘困’的同时,也确保企业不为利润和发展所‘忧’。”曾益新表示,在市场之手失灵的情况下,政府“托底”将发挥好“协调员”的作用。

  如何从源头推动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在重点任务分工表中提到,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注册申请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儿童药品的研发和加快审批也已被纳入新药研制的国家重大专项,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布局。

  推动药品短缺治理从“救火式”迈向常态化、系统化,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国家、省、地市、县4级监测预警机制。“此次意见出台首次以制度化手段将监测从‘使用端’前移至‘工业端’,以直接、准确的方式实现‘未雨绸缪’。”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肖鲁说。

  “解决药品短缺并非一日之功,短缺药品的相关标准和应对机制也需动态、科学调整。”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揽子政策已解决近50种药品短缺问题。据悉,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还将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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