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董秋杰:本院受理马晓云诉董继文、董秋杰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5)芝民简初字第296号 郭雯麗:本院受理原告魏之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民简初字第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京0101民初3151号 邓庇佑:本院受理王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法定指定的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志安:本院受理韩春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304民初1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0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孝绾、杨朝霞:本院受理侯明诉杨朝霞、杨孝绾、刘伟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冠宇、徐冠君、徐冠中:本院受理吴培德诉你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上诉人徐冠荣、徐冠华、徐冠燕、徐冠友、徐冠新、徐冠中就(2014)东民初字第94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冠宇、徐冠君、徐冠中:本院受理吴培德诉你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上诉人徐冠荣、徐冠华、徐冠燕、徐冠友、徐冠新、徐冠中就(2014)东民初字第942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4)海民初字第20126号 白京姬、白恩:本院受理原告金淑芝与被告白恩、白京玉、白京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海民初字第2012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白南杓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二十七号民族大学宿舍十号楼高二门二层九号房屋归金淑芝、白京姬、白恩、白京玉继承所有,其中,金淑芝对此享有八分之五的所有权份额,白京姬、白恩、白京玉对此各享有八分之一的所有权份额。案件受理费四千三百元,由金淑芝负担二千六百八十七元五角,已交纳二千一百五十元,余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白京姬、白恩、白京玉各负担五百三十七元五角,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牛义:本院受理原告牛俊诉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京0101民初141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区)民事审判第六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葛玉玲:本院受理原告黄晓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京0105民初14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现原告黄晓宇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鑫:本院受理原告张玲玲诉你和杜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京0105民初146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吴鑫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玲玲六十二万七千一百元及违约金(以六十二万七千一百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自2015年7月1日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玲玲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来本院酒仙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Scott James Wendt:本院受理原告袁振兰诉Scott James Wendt离婚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海民初字第33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袁振兰与Scott James Wendt离婚。案件受理费一百五十元,由袁振兰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三億服飾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你支付居间服务费160000元;2、判令你支付违约金10000元;3、诉讼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南区第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17年2月23日刊登的“申请执行人马进莲、马学荣申请执行顾玉萍、赵镐哲、金风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应为“申请执行人马进莲、马学荣申请执行赵镐哲、金风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17年1月26日登报公告的(2016)津0103民初2376号原告王凤丽诉被告陈英傑(陈英杰)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其中内容有误。“60日”应为三个月,“15日”应为30日,特此更正。
通告 周晓牧:因你长期出国未归,学校已于2014年12月30日解除与你的聘用关系。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视为送达,后果自负。
中国人民大学
通告 张慧强:因你出国逾期不归且失联,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5条及2015年你与单位签署的聘用合同第15条等有关规定,法学研究所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解除与你的聘用关系。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中国社科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视为送达。后果自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