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山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公布,提出面向全面实现创新型省份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不只是山西,北京、上海、重庆、海南、青海、浙江……近期,各地纷纷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技创新相关规划,截至目前,已有20多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版“十三五”时期的科技创新规划。
“多省陆续出台‘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是对‘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具体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这样表示。
京沪等地经费投入强度大
1月3日,2017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浙江省624个、总投资7903亿元的重大项目集中举行了开工仪式。浙江通过抓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为稳增长、扩投资、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另外,据了解,浙江省“十三五”的重点投资项目中,优化投资方向进一步明确,“补短板”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项目重点集中在产业转型、研究开发等领域,加快产业更新迭代。
2016年8月,《“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公布,描绘了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蓝图,确立了“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其中提出了一系列指标,包括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3%提高到60%,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5.6%升高到2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比2015年翻一番等。
分析比照可发现,各地在进行科技创新规划时也大多提出了针对本地区的科技创新指标,提出了到2020年应该达到的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以国家的指标为指导和参考,进行相应调整。
在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方面,多省提出要加大经费投入,不同地区提出了不同的标准。河北、河南、山西、安徽、重庆等地区,将本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定在了2.5%,与国家提出的标准持平。山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区,则根据自身发展状况等相关条件,将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做出一定提升,分别定在了2.6%、2.8%、6%与4%。
除具体目标之外,各地也将发展重点放在了本地区的优势发展条件和已积累了一定实力的产业之中。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强化,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撑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建成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形成国际一流的综合性大科学中心。
据了解,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坚实的基础。截至2015年底,在京两院院士766人,约占全国的1/2,各类科研院所412家,位居全国首位。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95%,位居全球领先水平。这些都是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优势条件。
而在《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高质量创新成果不断涌现,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成为城市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具体表现为全球创新资源集聚力大幅增强、科技成果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等方面。
除北京、上海外,其他地区也针对本地实际状况进行了规划。
《重庆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提出,力争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初步建成西部创新中心,同时将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科技研发平台,重点规划布局建设包括无人驾驶研发创新中心、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中心等8个重大科研基础平台和9个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煤炭大省山西,在《山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低碳创新发展工程,以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为主线,围绕洁净煤技术、节能技术等,计划在煤基科技攻关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煤基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创新链基本形成。
广西在科技创新规划的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围绕汽车、机械、有色金属、冶金、成品糖等优势产业,形成高效科技创新的新优势。
宁夏、海南则将各自的煤化工、现代纺织、葡萄酒、枸杞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林业、海洋、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作为各自地区重点或优先进行科技创新的领域。
事实上,从这些地方版的规划可以看出,从东到西、从北到南,不同的科技创新规划正在有机主动地对接“十三五”时期全国科技创新规划,形成一体呼应的整体蓝图。
“各省区市发布地方的科技创新规划是非常合理的,从客观条件来说,中国财政科技投入中,地方政府投入超过半壁江山,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各个省区市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系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这样表示。
在吕薇看来,中国各个地区的发展阶段、创新要素的分布和创新能力有所差别,不可能齐步走,因此,必须因地制宜,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对中央的创新规划的落实,要统一到国家的部署上。同时,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阶段、科技基础设施的情况,体现本省和本地区的特点,制定自己的规划。既要服从国家的规划,同时体现各地的特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重要载体
浙江省在发布“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时提到,要在信息经济等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以“互联网+”为特色的信息经济率先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基本建成以信息经济为先导、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要平台的“互联网+”世界创新高地。
与浙江省一样,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了不同地区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的规划提到,要瞄准“高精尖”领域,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并提出在生物医药、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实施八大技术跨越工程。如新能源汽车,规划中就提到,到2020年北京将建成国内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应用中心,积极部署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汽车开发及示范,全面建成大兴、昌平、房山区三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同时,规划中也提出,要面向全球产业变革,实施大科学计划,如脑科学研究计划、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研究计划等。
湖南则把先进制造和新材料作为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重要内容。2016年,湖南省已启动实施了省科技重大专项6项,其中4项都在先进制造与新材料领域,包括智能化大型电磁冶金成套装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专项在内。
福建提出的目标包括,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5%。同时,提出了“五新”,即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每一个“新”都包括不少内容。
“中国科技创新的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大大提高,在许多重要的国际科技前沿领域中处于领跑和并跑的地位。因此,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也特别强调了要构建国家先发优势,在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领域方面做好布局。各省的规划为了配合国家构建先发优势的思路,提出自己的战略前瞻性研究项目是很自然的。”薛澜说。
在薛澜看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壮大,成为了“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到2020年要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和新材料、数字创意等突破十万亿规模的多个产业;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就是要依靠科技创新,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自然成为各省科技创新规划的重要载体。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受重视
2016年12月30日,江苏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向社会发布了“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名单,这也是江苏首次评选和公布创新型企业百强,其中高新技术领域的有89家,主要分布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行业,上榜的百强创新型企业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在江苏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孙斌看来,进行百强创新型企业评选,就是旨在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事实上,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以及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正在实践中逐渐得到强化。在多省区市发布的“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纷纷表达出对企业地位的重视。
为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在激活企业创新主体方面,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建立企业研发后补助制度。对浙江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予以最高3000万元支持。在强化金融对创新的支持方面,设立20亿元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
同时,浙江省也提出了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具体指标,提出到2020年,浙江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长15%,高新技术企业达15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50000家。
在河北省的规划中,通过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高技术企业“双倍增”计划,到2020年,实现90%的研发投入出自企业、80%的研发机构建在企业、80%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
不仅仅是浙江、河北两省,多省区市都在各自的“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到并说明了到2020年相应企业的目标数量。山西、山东、安徽等省份,都提出了相关的预期。
专家指出,“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胜阶段,要如期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深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以调动企业创新投入积极性,引导全社会持续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
“由于科技创新在未来中国经济社会转型中的基础性作用,科技创新的规划与总体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更需要根据各自的省情来区别对待,确保省级的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能够接省情地气,成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发动机。”薛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