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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关于前来商谈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南山77号旧大厝房屋征收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11月30日   第 02 版)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南山77号旧大厝房屋相关权益人:

  根据厦同政[2016]102号房屋征收公告等相关文件,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南山77号旧大厝房屋因“国道324线(凤南--角美)改线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委会三楼办公室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洪文聪,电话:13850026038、05927058061;联系人:廖杏彬,电话:18205920288)。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土地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同安区凤南南山村委会代管。

  特此通知。

  国营厦门市凤南农场   

  厦门广方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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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来商谈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南山77号旧大厝房屋征收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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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益琴 邱海峰 邮箱:hwbj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