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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11月25日 星期五

关于前来商谈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
南山村南山77号旧大厝房屋征收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11月25日   第 11 版)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南山77号旧大厝房屋相关权益人:

  根据厦同政[2016]102号房屋征收公告等相关文件,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南山77号旧大厝房屋因“国道324线(凤南--角美)改线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委会三楼办公室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洪文聪,电话:13850026038、05927058061;联系人:廖杏彬,电话:18205920288)。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逾期未前来商谈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征收补偿事宜。

  特此通知。

  国营厦门市凤南农场   

  厦门广方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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