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来重视人才,十八大以来更是如此。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个《意见》出台,被视为中国人才政策的标志性事件。
各方普遍认为,《意见》对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意见》公布后至今,不少省份和部门,相继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本报记者选择北京、上海、黑龙江、湖北、福建、四川、新疆等省区市为例,梳理和观察中国各省份的人才政策特点。因篇幅所限,梳理时难以面面俱到,但求能抓住特点。
这些省份中,北京、上海为特大型城市,也是中国发达版块的代表。北京是首都,属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也是自贸区建设等领域的率先试点城市;黑龙江,是东北三省的代表性省份;湖北是中部省份代表;福建是东南沿海省份,与台湾省隔海相望;四川是西南部省份代表,又是省情复杂地区;新疆属于西部,是民族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它们分别有一定的代表性。
北京:“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大力培养冬奥人才
上海:重点引进建设“四个中心”等方面紧缺急需人才
一个地方的人才政策,取决于当地发展定位和发展阶段。作为首都,北京的战略定位主要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等。从“主要目标”看,北京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与首都“战略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此外,要求“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确立,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充分释放,人才对首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北京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承担关键角色。加快建立“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是北京的重要任务。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将联合津冀“健全完善京津冀人才工作部门联席议事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灵活的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搭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实施更加有利于总部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国际组织及国际性智库等入驻的政策措施,辐射带动区域人才国际化发展”等。
北京还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重要举办地之一。根据要求,为了强化北京举办重要外事外交、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能力和人才支撑功能,北京将落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人才行动计划(2016—2022年)》,建立奥运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建设方面,“中关村”在北京有标志性意义。北京市针对中关村的人才政策改革,力度颇大。如“在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开展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依托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区、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京津两地未来科技城等重点创新区域,建立健全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芬华北京创新中心、中以技术合作转移中心等境外技术转移和人才开发平台”,“在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规划和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内中央单位落实科技人才兼职兼薪、股权激励等政策”等。
上海的人才新政,聚焦上海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定位。按计划,到2020年,上海基本形成与此定位“相适应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从而“率先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使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创业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因为城市定位缘故,在人才需求方面,上海非常明确:重点引进建设“四个中心”(注: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优先引进重大科学工程、重要科研公共平台、大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高层次人才。
“国际”性,是上海强调和努力的方向,在国际人才吸引上,上海颇具特色和魄力。如,对经该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人才,可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请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上海还将探索对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双自”地区)工作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双自”地区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此外,对经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人才或者其他邀请单位出具证明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允许其在抵达口岸后申请R字签证,入境后按照规定办理居留许可。
而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双自”地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或者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黑龙江:增加国企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
湖北:引进跨国公司、央企、民营企业五百强企业家人才
黑龙江是东北省份,农业大省,也是国企密布并占有重要经济社会分量的省份。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方面,黑龙江要每年选送50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到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免费学习培训,加速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土专家”“田秀才”和“致富带头人”。每年奖励200名全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
在培养造就创新型企业家方面,黑龙江将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减少行政任命管理人员,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制定与之配套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股权设置等激励政策。
此外,黑龙江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该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上市融资2亿元以上)的,省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省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实施“龙江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建立企业家人才库,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中遴选一批新型企业家培训基地,重点培养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科技创新方面,黑龙江实施“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60人,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资助。
湖北是中部省份,极为重视“引进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智慧湖北建设,湖北将“重点引进一批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
具体而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为重点,湖北会精准引进一批攻克产业技术难关、填补产业空白、提升产业层次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及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人才和产业策划、工业设计、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人才。
湖北还特别提到,注重引进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民营企业五百强的企业家人才。
和其他省份一样,在高端人才引进方面,湖北着心着力。如“建立全球产业领军人才信息库和搜索引擎,定期制定并发布重点产业引才目录”,“建立产业领军人才认定制度,对具有世界一流或国内顶尖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殊政策,开辟专门通道引进”等。
湖北省,尤其武汉市,高校众多。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湖北建立“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机制,引导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全程参与高校人才培养。
福建:实施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
四川:依托成德绵核心区域建设“人才特区”
新疆:实施百名青年博士引进计划
对于福建来说,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是其人才政策最大特点。该省要打造一批在闽台资企业人才高地。此外,还要实施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即力争每年引进确认100名台湾高层次人才,4年内从中单独遴选100名给予相关政策待遇。
鼓励台湾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来闽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高新技术园区,是福建闽台人才交流合作政策的题中之义。此外,“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导向作用,解决闽台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深化台湾专才选聘工作”,“探索设立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落实台湾青年人才来闽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对台引智项目”,“实施闽台联合培养高校师资和大学生项目,吸引台湾优秀师资来闽任教,引进台湾职业培训优质资源,鼓励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在闽联合开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也是吸引台湾人才的重要途径。
四川有“三大发展战略”,即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建设方面,需要与之相匹配。为“聚天下英才助川发展”,四川定期开展组团赴国(境)外专项招才、高校人才活动周和“海科会”等招才引智活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该省集聚。四川还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等重大引才工程。
四川提出“人才特区”概念,即依托成德绵核心区域(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绵阳科技城)建设“人才特区”。在这些区域,全面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辐射带动其他国家级试验区、高新区和开发区探索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新路径和人才管理新模式,建设若干创新驱动发展人才示范区。
新疆位于西部,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很重,需要一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作支撑。日前,该自治区印发《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百名青年博士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关于加快自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3个文件,备受关注。
其中,《百名青年博士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着眼于培养新疆未来一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从2016年起每年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企业高起点全职引进100名左右35岁以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