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9月18日电 (记者李铮)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第一次会议近日在沈阳举行,这个筹备组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成立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筹备组是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法定职权的临时性机构,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负责筹备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办理省人大代表辞职后的备案、公告,代表补选后的资格确认等事项。
在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涉及此案的辽宁省人大代表的资格已按照法律程序被终止。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就补选好省人大代表工作强调,要在人选上把好政治素质关,突出代表性,保证履职能力,确保推荐出的人选符合中央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符合工作需要。要在程序上严格执行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
据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1月1日举行,将补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将通过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