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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8月08日 星期一

前方道路,是汽车文明社会

本报记者 刘 峣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8月08日   第 05 版)

  6月15日晚高峰期间,北京国贸桥附近路段车行缓慢。
  新华社记者 王 鹏摄

  青岛巴士司机手举标语,倡议乘客不要向车窗外乱扔垃圾。
  (人民视觉)

  1974年,时任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的老布什,与妻子芭芭拉骑自行车经过天安门,留下了一张珍贵的照片。彼时,在中国这个“自行车王国”里,汽车工业与汽车的普及才刚刚迈步。

  也是在上世纪70年代,“汽车社会”的概念由日本学者提出,由汽车普及所带来的新社会形态因此进入大众视野。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百户家庭汽车保有量达到20辆时,通常被看作进入汽车社会。截至2015年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79亿辆,平均每百户家庭已拥有31辆私家车,北京、成都、深圳等城市更是超过60辆。汽车的触角和影响力已辐射到文化、法律、道德、家庭等各个领域。在城市中,人们的生活环境与空间被汽车社会所重塑,呈现出不断变化的新面貌。

  不过,汽车带给国人便捷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烦恼。道路拥堵、乱开乱停等现象考验着社会的文明水平与管理能力。如何让汽车社会更文明,是值得高速行进的汽车行业停下来思考的问题。

  驾车陋习频频引发“路怒”

  “入国不驰,入里必式”“国中以策彗恤勿驱,尘不出轨”——《礼记》中记录的这项“交通规则”,意为在城市道路上驾驭马车等车辆的时候不能奔驰,不能扬起尘土。这与现代交通文明的原则一脉相承。

  不过,飞奔进入汽车社会的中国司机,却未必瞧得上“入国不驰”的速度。随意变道、车窗垃圾、驾车打手机、开斗气车、不系安全带、乱鸣笛、不礼让斑马线、滥用远光灯、车辆乱停乱放……如今,在城市中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上述交通陋习。有的驾车者原本规规矩矩,由于长期被恼人的不文明行为所激怒,以至患上了“路怒症”,一坐进驾驶室就“怒火中烧”。

  今年3月,广东东莞一名车主故意撞翻前方强制变道的汽车。事后,这名车主称这已经是他撞过的第7辆车,而且一般都是别人全责才会撞上去。这一“马路侠客”般的壮举,让不少饱受行车之苦的车主拍手称快,也引发了关于文明驾驶的规则与道德之辩。

  去年发生在成都街头的“暴力殴打女司机”事件,同样是一起因“路怒”而引发的极端事件。值得一提的是,新闻历经多次“反转”,尽管男司机打人确实违法,但女司机多次突然变道、“劣迹斑斑”的驾驶行为依然遭到网民的一致声讨,由此可见舆论对于驾车陋习的恶感之深。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据统计,2014年涉及路口的交通事故中,因不遵守交通信号引发7415起,共造成1895人死亡,8048人受伤。

  车流的灯光宛如长河,闪耀和流动在每一个回家的夜晚。在这个繁荣与动人的景象中,驾驶者的公共意识和觉悟却仍显苍白。经济学家梁小民谈道:“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有一个汽车梦。但是,关注汽车文明的人远比希望实现汽车梦的人少得多。如果绝大多数人不关心汽车文明,汽车梦一旦实现,就将意味着一场灾难的降临,个人的非理性行为将会导致社会的非理性状态。”

  在快速前行的汽车社会中,我们的文明与素养如何跟上飞奔的车轮?

  交通问题考验规划管理

  我国的汽车文明建设为何迟迟跟不上汽车社会的发展速度?有专家认为,这是由于机动化与城市化发展速度脱节所致。在欧美国家,汽车化过程基本是在城市化完成之后才逐渐发展,经历了比较长的时间。我国所面临的问题是,城市化进程还没有完成,机动化就已来临。

  城市化与机动化的矛盾,突出体现在道路规划上。一些城市缺乏科学规划,道路建设滞后,公交分担率低,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设,忽视长期影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和安全隐患路段。

  以北京为例,2015年8月,北京市车均道路面积18.3平方米/辆,仅比一个标准停车位的面积略大。同时,路网不完善。现在的北京城脱胎于一个拥有几千年历史的古城,城市道路断头路多、支次道路少,贯穿南北的放射状道路少。

  此外,北京主要道路超负荷运转,西二环、东三环等路段高峰时超出设计流量50%以上。而四环路以内集中了全市65%的重点小学、80%的三甲医院。望京、回龙观、天通苑早已习惯了被称为“睡城”,车辆的潮汐流现象十分明显。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道路资源日益稀缺,行人与车争抢路权的矛盾加剧。解决交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何平衡,考验管理者的智慧。

  由中国社科院出版的《汽车社会蓝皮书》则提出,汽车社会的管理目标不是让人不买车、不开车,而是从人本的角度出发,寻找更公平、更有效率的治本之策,建立起包括普通市民在内的、由各利益集团共同参与、监督的城市交通决策及管理机制。

  立法执法理应刚柔并济

  文明的汽车社会,离不开高素质的驾驶者、人性化的交规和严厉的法律。

  交通文明的建立绝非一夕之功。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所长陆化普认为,在交通事故当中,人的因素占80%以上。要提升交通文明水平,改变人的行为是关键。当务之急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特别是广大驾驶人的交通文明意识,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道路才能畅通。

  从今年4月起,驾照新规施行。除了外界关注的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约考等便民措施外,对于驾车人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其中,只要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无论什么时间处理,记满12分都会被注销驾驶证。

  对于如何通过交通执法规范驾车行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处罚可能会在短期内取得效果,但不是一个治本的方法。这更需要执法者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心态,杜绝以罚代管,真正让交通规则进万家。

  日前,安徽桐城六尺巷的“空白罚单”引发网络热议。一名车主从南京开车到桐城办事,在六尺巷收到一张特殊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扣分、罚款,而是一条温馨提示:“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

  “空白罚单”式的“柔性”执法让人想起了电影《疯狂动物城》中的兔子“朱迪”。第一天作为交警上岗的它,为了完成任务,不分青红皂白地猛贴罚单,结果适得其反,遭到动物城居民的抗议与吐槽。

  事实上,交通法规的惩罚措施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减少违反法规的不文明行为。专家建议,对明显阻碍交通的行为,要严管严罚,但也要根据实情科学执法,执法者和车主们不应该是“躲猫猫式”游戏。“驱走”懒政,创新执法应是第一步。六尺巷交警春风化雨的执法方式之所以被频频点赞,就是在于其以人为本、释放善意。如此这般,才能更好地赢得违规者的尊重与遵守,实现执法的“初心”。

  当然,及时严厉地对不良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也是建立健康汽车文明秩序必不可少的环节。2011年,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车、高速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醉驾入刑”5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法律实施前5年分别下降18%、18.3%。

  从今年3月开始,《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一些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上升为“违法行为”,同时将保护不文明行为劝阻人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包括开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向车外抛洒物品等不文明驾车行为,将被视为违法,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由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实施处罚。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源于人们的道德观念。文明的培养必然有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对于很多陈规陋习“屡教不改”,适时出台法律法规,会起到一定的引导和警示作用,对文明习惯的形成和公民素养的提升提供保障。

前方道路,是汽车文明社会
他山之石
治疗“路怒症” 请服“文明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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