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
1982年,韩国政府制定了法律地位仅次于《国土基本法》的《首都圈整备计划法》。1994年,该项法律的修正法案把上述5个地带归为3类:拥挤限制地带、增长管理地带、自然保护地带。上述地带控制方案主要采用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进行控制。直接控制是指,任何会引起人口集聚的新建、改(扩)建设施都要通过首都圈整备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间接控制是指,通过发展费用管理达到控制目的。
机构迁移也是策略之一。1971年制定的《污染防治法》授权首尔市长责令污染企业搬出首尔。同时,迁入地区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而对于在首尔市区新建企业则实行高额罚款。
另外,首尔政府很早就考虑采用建设卫星城的办法来疏解人口,上世纪70、80、90年代的国土综合开发计划中就提出和实施了卫星城建设疏解人口的计划。首尔卫星城的建设采取了由近及远、逐步外扩、设施配套等策略。
人口疏解离不开高效的公共交通。首尔的首都圈电铁在整个都市圈内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网络而且乘客从城市中心到郊外往来不需换乘,车票不仅通用而且不重复收取初乘费。
日本东京
面对人口快度集中的局势,日本东京政府发挥关键性作用。政府主导作用的直接体现就是规划。日本政府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相继制订了首都圈整备规划、近畿圈整备规划和中部圈开发整备规划,三大都市圈的规划每10年左右修订一次。
东京为了解决单一城市人口过于集中带来的问题,采用城市群布局的方式在地域上组成一个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城市都市圈,从而扩大了城市的容纳能力,提高了城市的联合影响力。
在东京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高昂的生活成本和商务成本是东京净迁入规模大幅减少的重要因素,它对于城市人口的合理流动和分布起到了重要作用,是东京人口调控的隐性砝码。东京是日本物价水平最高的城市,并且长期位居世界各大城市物价排名的最前列。
英国伦敦
英国于19 世纪70 年代开始采用城市群布局,组成了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伦敦—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城市群,该城市群以伦敦—利物浦为轴线,包括大伦敦地区、伯明翰、谢菲尔德等城市和众多小城镇。相对于单个城市,城市群确实增强了各种城市功能,扩大了人口容纳力,人口在大区域内实现了合理布局。
伦敦2004年制定的《大伦敦空间发展战略》,建立了全面的规划框架,确定了不同的发展地区,收效显著。另外,伦敦也非常重视城乡协调发展,在早期就注重保护和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现代化,有效缓解了农民进城的压力。
美国纽约
交通方面,纽约从城市周边外环路和辐射路开始,逐渐构建连接各个城市群的高速公路网络,以促进中心城人口疏散。纽约除了不断地扩大其地铁系统外,还在计划扩大自行车道的数量,并发展自行车共享计划。另外,纽约为在郊区购房、租房的居民提供优惠利率、降低贷款门槛以及更便利的抵押方式等优惠,并鼓励中高收入者在郊区建房。
纽约政府还直接对郊区进行大量基础设施、公共产品的投资,郊区学校资源远优于中心城市。纽约之所以能够容纳那么多的人口,很大原因是因为合理利用和配置了“空间”,尽量让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地方不会相差太远。因此,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就非常关键。
法国巴黎
18世纪,法国政府建立就包税者城墙,限制农民随意入城。从1914年开始,政府执行过长时期的房租限价政策(对房租的最高价格给予一个限定,房主不得高于该价格出租房屋,也不能随着物价等上涨而提高房租),希望通过抑制住房供给控制外来人口增加。从1950年开始,巴黎政府试图通过严格的限制性政策来控制巴黎市区发展规划,将产业、人口向城市郊区疏散。如不批准市区内的新工业项目,对工业建筑用房进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和限制。1955年,巴黎政府颁布了“领土整治令”,核心内容是在全国规划建立“平衡性城市”,即通过在全国选取具有带动效应的城市,形成有竞争力的城市群,来抗衡巴黎强大的磁力作用。
(范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