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徐隽)在7月27日召开的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白皮书的有关情况。
白皮书显示,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及污染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犯罪和破坏土地、矿产、森林、草原以及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37216件,生效判决人数47087人,审结涉及环境资源的权属、侵权和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195141件,审结涉及环境资源类的一审行政案件57738件。此外,人民法院还依法稳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妥善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改革,自2015年1月新环境保护法施行至2016年6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93件,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以来,共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进一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白皮书介绍了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的有关情况。据了解,截至2016年6月,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者巡回法庭共计558个,其中审判庭191个,有15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贵州、福建、海南、江苏、重庆等地建立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