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丝路的起点西安市中心城区——莲湖区,紧紧抓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新机制。
莲湖区申报的《创新城管执法体制机制 共建执法综合服务治理模式》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该区还因城市公共环境管理服务标准化实践取得的显著变化,荣膺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被列为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陕西省建设厅专门发文推广西安市莲湖区的经验和做法。
建立“大城管”
促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践中,西安市莲湖区促进昔日以管理分割、管标不理本为特点的“小城管”向权责明晰、密切合作的系统性、一体化“大城管”——城市治理方向转变。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缺位、失位、错位和责权利分割不对称问题,为城市有效治理奠定治理体制和机制基础。
莲湖区努力理顺区、街、社区职责,建立了“区级为主导、街道为主体、社区为基础”的三级管理体系,为城市有效治理搭建起和谐顺畅的体制骨架。
全域网格化
构建城市精细治理责任单元
在理顺区域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做实做强基层街道的基础上,针对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不精不细、责任不清的问题,西安市莲湖区运用系统思维,构建管理精细、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区域城市精细治理责任单元,实施全域网格化治理,使得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有了微观的网格治理基础。
该区率先建成区、街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平台,实现对网格内7类98项静态部件和6类60项动态事件实时监控、立体反馈、快速处置,构建发现受理、指挥派遣、任务处理、反馈核实“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减少管理层级和程序,促进问题处置效率大大提高。
推进标准化
用规范化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在执法程序标准化上,莲湖区按照标准化执法流程设计和“四权分立”制度要求,在区城市管理局分别设置履行“检查立案、处罚决定、强制执行”三项权力的科室,明确街道执法中队履行调查权,实现权力互相制约、互相衔接、互相监督,从组织机构上确保城管执法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在积极开展城市治理标准化执法的同时,该区探索、创新实现行政与司法衔接的有效途径,通过引入“三室、一庭、一站”,促进城市执法治理有权、有威、有效。
“三室”:该区城市管理局在全国创新性地设立了首家区公证处城管执法公证室,对城市治理中的重大执法活动或执法关键环节进行证据保全;在区城市管理局设立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警务室,固定力量保障城市治理日常执法行动。“一庭”:即在区城管局全国首家设立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一站”:即在区城市管理局全国首家设立了区人民检察院城管执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强化警示教育,从制度、源头预防和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乱作为和不洁不廉的问题。
服务为先 管理优化
探求需求与管理的和谐契合点
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莲湖区在辖区的断头路、背街小巷、闲置空间等指定范围内,设置便民早市、服务区和便民夜市。在不影响或很少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特定功能分时有效实现的基础上,实现规范设置、引摊入市,以能管促想管、以疏导促管好、以管聚集代替管分散,促进城市管理要求、城市群众需求、摊点规范供给间和谐一致。
莲湖区在便民服务区和便民夜市设得规范、办得规范的同时,特别强调管得规范、管得全面、管得深入,在“五定”、“六统一”、“管、办分离”等规范要求和规范设置的基础上,该区要求城管、食品药监、工商、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彻底杜绝昔日因夜市分散经营而出现的视而不见、视而不管、管而不实、扯皮推诿等现象,有效实现了从昔日的分散管理而管不好或无法细管,到今日的集中管理管得住。
秉承丝绸之路经济带起点城市的责任,肩负着西安市管理治安旅游中心区域的重任,莲湖区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新丝路崛起多做贡献的责任自觉和担当,为打造丝绸之路上的大美西安、品质西安,不断地努力探索、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