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电 (苏文晖、严群星)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管理,提升乡村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该省旅游局将于今年下半年重新启动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工作,推动各设区市创建评定一批符合标准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创建评定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116家(其中四星级45家,三星级71家)。2014年,福建省旅游局决定暂缓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工作,并在广泛征求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意见及建议后,重新启动《标准》修订工作。
据悉,近日新修订的《标准》已通过地方标准评审,即将由福建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实施。下半年,该省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依据新的《标准》,对各设区市乡村旅游星评委经过初评后推荐上报的,A级景区周边乡村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内的各种乡村旅游经营活动主体,开展评定工作。对达到标准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正式批复星级,并在福建省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