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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6月13日 星期一

群众自治是活力之源

朱勤皓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6月13日   第 08 版)

  截至2015年底,上海已经成为拥有2425万常住人口的特大型城市。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2014年,上海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列为市委“一号课题”。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针对基层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突出短板和瓶颈问题,上海市委市政府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经过3至5年努力,基本形成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发挥、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致力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高改革创新、服务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共治、引导自治、依法治理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使基层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形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活力迸发的良好局面。

  群众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之源。上海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发展,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经验做法在全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比如,率先开展居委会直接选举试点工作,保障群众的基层民主权利;比如,建立健全“居民区三会”制度,包括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规范居民参与的途径和制度;比如,试点设立“自治金”,融通社会资源投入社区治理。

  概括讲,上海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重在“四个牢牢把握”:牢牢把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向;牢牢把握“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在体制创新”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基本方式,牢牢把握“一切从基层实际出发、一切从群众需求出发、一切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基本价值取向。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上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不断抓推进、补短板、破难题,努力探索符合上海特大城市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

  (作者为上海市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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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自治是活力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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