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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台“姜母鸭酒驾族”成另类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12月15日   第 03 版)

  据新华社台北12月14日电 (记者李寒芳、吴济海)姜母鸭是台湾民众喜爱的冬季进补美食,但“祸从口入”,含米酒的姜母鸭却是驾驶员大忌。当天气转凉,“姜母鸭酒驾族”被抓的案件层出不穷。

  据统计,11月至今,台湾一审法院判决的案件中,因“姜母鸭惹的祸”而被判公共危险的案件至少50起,酒驾者要面对最高9万元新台币的行政罚款。

  按台湾交通规定的酒驾标准,吐气酒精浓度每公升超过0.15毫克就算酒驾。警方曾请民众喝下一杯含有米酒的姜母鸭汤,随即酒测,检测出酒测值高达每公升0.11毫克,也就是说喝两杯姜母鸭汤,就会超过酒测值被依法处罚。

  警方表示,天气越冷,“姜母鸭酒驾族”越多,只能积极宣导“吃姜母鸭、烧酒鸡别开车”。但“姜母鸭酒驾族”在台湾冬天已成独特现象,就连法务部门颁布的酒驾“三振条款”,也就是五年内三犯酒驾不得易科罚金,也将吃姜母鸭或烧酒鸡的民众排除在外,否则因而入狱的人会更多。

  姜母鸭发源于泉州,是福建传统的名小吃,适合于秋季和冬季食用。店家把煮熟鸭肉、老姜、米酒、芝麻油、中药药材包共同熬煮,顾客食后通体暖畅,补气活血。随着酒驾严苛,有些业者担心客人受罚影响生意,已开发出改良姜母鸭,标榜不加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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