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熊琳、吴琪)记者30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5家法院将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今后一段时间内,北京市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等区县内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或常住居民,均有可能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年满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
同时,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将实行“三个随机”,即试点法院从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或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本院法官员额数3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人选;审理案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