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3月24日电 (记者杨文明)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年3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中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3名罪犯依法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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