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2月9日电 (记者吴勇)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赵志红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志红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数罪并罚,被判死刑。审理查明,其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法庭认定赵志红为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毛纺大院公厕女尸案即“呼格案”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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