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

培养法治化思维 避免运动式治理

深圳用法律之水浇灌城市文明

圳文明 周小苑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02月04日   第 07 版)

  深圳市委书记王荣与道德模范握手

  读书在深圳已经蔚然成风

  深圳小学生在劝导市民文明出行

  深圳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共同宣读“日行一善”倡议书

  深圳景区内游客排队游玩,秩序井然

  一部良法,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胜过千次万次的运动式治理。多年来,深圳坚持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入城市文明建设领域,加强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执法和普法,促进市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将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力戒“运动式”治理带来的种种弊端,让文明的行为得到鼓励和保护,让不文明行为受到惩戒,引导市民树立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并自觉选择文明的行为方式,形成了良好的文明风尚。

  

  ❶以法为“钢架”构筑文明大厦

  深圳大胆突破,率先为城市文明建设立法,将文明纳入“法治”框架,对于“是否文明”,不仅用“是否道德”、更用“是否合法”来定义,为城市文明建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路径。

  2012年,深圳颁布了全国首个有关市民文明行为的综合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对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参加志愿服务、节约资源等文明行为进行鼓励和促进,同时明确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惩处。该条例也同时明确规定,推进文明建设,不是可有可无的任务,而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法定职责,并为此制订了监督考核措施。

  深圳罗湖区东门步行街作为全国著名的商业街,曾饱受乱扔垃圾、乱摆卖、占街乞讨等问题困扰。城管执法部门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垃圾不落地”等常态执法、综合执法,打赢了几场“官告民”的经典案例,对违法行为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现在该街区面貌已经焕然一新,每天垃圾清扫量由原来的6吨下降至0.35吨,下降率达94%,乱摆卖现象下降95%。

  ❷以法为“灯塔”引领向善向好

  深圳针对无偿献血、器官捐献、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率先进行专项立法,把这些文明行为的优待措施法定化,让“付出”和“回报”可预期,以此鼓励和推动这些文明行为,标明文明建设的方向,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1995年,深圳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达一定数量的公民,在特区享有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的权利,其父母、配偶、子女可在特区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日前,经过全面修订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用血优待,规定市民只要参与无偿献血,即使只有一次,所献血液检验合格的,即可享受终身无限量优先使用临床用血,献血者家属在临床用血方面也将享有更多优待。

  2003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规定,近亲属中有已经捐献人体器官的患者,在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权。2005年出台的《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规定,义工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在招工、招生时,同等情况下享受优先录用、录取的权利。此外,深圳还在全国率先启动全民阅读立法,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即将进入市人大审议阶段。

  ❸以法为“盾牌”保护文明行为

  深圳通过一系列立法设计、制度安排,保护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等文明行为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做好事“流血又流泪”的困境。

  2013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保护救助人的专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该法规明确:“被救助人主张其人身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救助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规定在2014年初深圳发生的一起“扶不扶”事件中迅速得到应用,有效保护了救助人的权益,使好人得到了全社会的有力声援。

  在这之前,1997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人身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各医疗卫生机构对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应当优先抢救和治疗,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因见义勇为致残而不能在本市原单位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调整,并不得因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辞退”等。

  这一系列的“好人法”,为好人好事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举起了一个坚实的盾牌,让正义得到伸张,让文明得以光大,让人们做文明达人没有顾虑,满心愉悦。

深圳用法律之水浇灌城市文明
深圳市民评出城市“二十爱”
责编:赵鹏飞 邮箱:hwbjj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