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GU CARMELIA:本院受理谷国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东民初字第085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区)民事审判第六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8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