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本院根据深圳新纪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裁定批准深圳新纪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结深圳新纪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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