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孙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2号、13号、1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张德江发表讲话。张德江说,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个重要决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具有重大意义。
张德江指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发展符合香港实际的民主制度,是中央一贯的、明确的立场。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下,继续理性务实探讨,不断凝聚共识,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依法妥善处理政制发展问题,顺利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