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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07月03日 星期四

“集体自卫权”要把战火引向世界

本报记者 杨子岩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07月03日   第 06 版)

  法理、民意甚至反战者的自焚,都不能阻挡安倍的疯狂。2014年7月1日对日本来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一天,一个对曾经战争罪行拒不认错的安倍政府,突破了之前和平宪法对其“集体自卫权”的限制,这意味着,日本重新成为一个可以发动战争的危险国家。

 

  抛弃“专守防卫”

  日本政府在1日傍晚的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为解禁日本战后一直被禁止使用的集体自卫权而修改宪法解释。

  集体自卫权这一专有名词来自《联合国宪章》第51条,其中将过去国际法上的自卫权,细分为个别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

  简单来说,个别自卫权就是保卫自己国家人民与领土完整的权利。比如一国受另一国侵略,该国有个别自卫权保卫自己,其武力反击是正当合法的战争。集体自卫权,就是因保卫同盟国或友邦而达成保卫自己的权利。

  日本战后的和平宪法第九条,明言放弃以武力威胁或以武力解决国际纠纷,同时,在第九条第二项,附加不保有海陆空战力,不承认日本国家的交战权。以日本宪法为依据,日本不仅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甚至连个别自卫权的行使都是违宪的。

  7月1日出台的内阁决议,其对安倍政府的“重要意义”即在于一改以往“拥有但不能行使”的宪法解释,对集体自卫权开始解禁。

  尽管内阁会议提出行使集体自卫权有三个条件,即如果日本的“国家存在、民众生命、自由和寻求幸福的权利因日本或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武力攻击受到严重威胁”;不存在其他现有的合适手段击退侵略,保护民众权利;仅限必要最低限度动用武力。

  一些日本媒体还是指出其中的“深意”:此举可令日本脱离此前一直坚持的专守防卫理念,堪称日本战后安保政策的重大改变。

  语焉不详的战争力量

  尽管安倍在会后的记者会上再三解释,日本不会再卷入战争,但决议的本身显然是冲着“备战”的目的而去,且众多措辞语焉不详。

  决议全文共5000多字,主要内容包括,离岛周边地区即使在没有受到武力攻击的侵害下,为防止侵害扩大,需要尽快向自卫队下达命令。允许自卫队参加美军的共同行动,包括共同训练时,可以使用美军部队的武器。

  为缓解周边国家的疑虑,内阁会议提出了行使自卫权的三个条件。但这个条件就是在日本本国媒体看来,也是太过“暧昧”。

  上述三个条件如何判断和认定,只有安倍首相自己才能解释,而首相作为自卫队的最高司令官,可以在紧迫的情况下,率先对自卫队下达作战命令,而国会的承认只需要事后补充。这就给予了首相决定参与战争的极大的权力。所以,安倍首相在记者会上的解读,难以自圆其说。

  分析人士指出,安倍内阁很巧妙地将个别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混为一谈,以保护国民、保护国家利益为幌子,实现让自卫队成为正规军,走向世界参与各国武装纷争,塑造日本军事强国的政治目的。而这一个目的的实施,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日本的安全保障原则,从和平宪法规定的“专守防卫”,转向了“协同防卫”。

  也有专业人士指出,日本以前的安倍政策以防卫为主,但内阁决议的出台,使日本具有了更具攻击性的力量,在岛屿争端、武器配备方面更加肆无忌惮。

  重走碾压亚洲之路?

  和平宪法是日本战后60多年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也对亚太地区的安全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因此,安倍关于解禁集体自卫权是为保卫“国民的生命和生活”和实现“积极和平主义”的辩解,自然躲不过明白人的眼睛。

  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日本彻底抛弃了坚持了70年之久的和平道路,从此踏上了战争之路。从日本国内学者、民众、周边国家的反应来看,安倍推动解禁集体自卫权是何等的不得人心。日本《朝日新闻》评论说,此举以安全保障为借口,抽走了和平宪法的“骨骼”。

  也有论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自卫”不过是战争的幽灵。100年前一战的爆发,部分原因就在于一些国家神经质式的“自卫”措施。在通往和平的道路上,“自卫权”这一概念相比100年前的世界几乎没有进步意义。说到底,绝大部分战争参与国都将自己的战争行为解释为“自卫”,日本当年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华战争、太平洋战争时也冠以了自卫的名义。

  如今,国际社会担忧的是,一旦让日本这驾曾经碾压亚洲的战车重新发动,极有可能再次给亚洲人民乃至世界人民带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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