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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06月27日 星期五

上海金融学院海内外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启事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06月27日   第 11 版)

  上海金融学院是一所拥有62年办学历史的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中国上海浦东,毗邻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和上海自贸区。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期拟公开招贤纳才,真诚欢迎海内外专家学者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一)二级学院院长:1、国际金融学院院长;2、会计学院院长;3、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二)学科带头人:1、金融学;2、经济学;3、保险学;4、法学;5、数学(金融数学);6、工商管理学

  二、岗位职责 (详见学校网站)

  三、任职条件

  (一)院长: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历程、现状、特点与发展趋势,对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有深入思考,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开拓进取,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团队精神。3、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重要项目,并在国内外专业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4、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是知名高校常任副教授工作。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6、应聘后原则上应全职在校工作(海外专家教授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学科带头人:1、近五年来有高水平的代表性专业学术成果。2、一般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985、211高校博士学位。3、教书育人,事业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5、受聘后应全职在校工作。

  热忱欢迎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省市区人才项目获得者或候选人加盟我校。

  四、聘任待遇及其他

  1、学校拟根据受聘人的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学校提供应聘者往返差旅费)。3、报名时限,自即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止。4、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必要材料发送至zhaopin@sfu.edu.cn(应聘所需材料详见网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上海金融学院行政楼507室      邮 编:201209

  咨询电话:86-21-68681399(0) 

  86-21-68681361(0)

  传    真:86-21-68681361(0)

  电子邮件:zhaopin@sfu.edu.cn

  zhangq@sfu.edu.cn

  联 系 人:王老师、张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s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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