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破局可从合伙制入手
无论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利用做假账来上市,还是基金经理“老鼠仓”的行为,实际上都是违背了信托的责任,性质恶劣,应该用重刑去惩处。我们所有的监管都是外部的监管,应鼓励合伙人制度,应让基金经理或基金公司的高管人员持股,成为公司股东,这样第一他们会自觉地去起监督的作用。第二可以防范拿着投资者的钱去给自己谋取利益。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
●金融市场化有利缓解经济困难
现在的情况是,出口恢复到过去的状态不太可能,只能指望国内改革。现在缓解我们目前经济面临的实质性的困难,即企业融资太贵和产能过剩,更重要的还是要改变金融过度管制的格局,推动金融的市场化,包括利率的市场化、IPO的放开,比如鼓励推动腾讯这样的民营银行。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认为。
●房地产税抑制房价作用有限
既然政府已清晰地把重点放在保障房托底上,那么就更没有必要特别强调在商品房、产权房这个概念上才有意义的“房价调控”。实际上,房地产税本身难以改变中国未来几十年中心城市房价上扬曲线的总体趋势,但在发挥其他功能的同时,确实有利于减少一些楼市泡沫,也有利于降低住房空置率,因此房地产税应是促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要素之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
(宦 佳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