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杰(宁波市海曙区三层楼下95号集体土地房屋业主)先生:
根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甬海征拆(2011)第2号公告)规定,原震丰村的马家塘、三层楼下,南周江岸自然村等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列入震丰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红线范围。经查,你在宁波市海曙区三层楼下95号有集体土地房屋一幢(用途为住宅,房屋产权证号:甬海西郊私字第20050096号)在拆迁范围之内。经查,你在拆迁公告前已出境,未有入境记录,无法向你送达拆迁通知,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特通知你在见到本公告后15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到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联系人:朱小姐,电话:+860574-87512191),如逾期没来办理手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