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员制度对于我们企业来说真是马年马上来的大好事啊!”日前在刚刚结束的青岛黄岛海关企业联络员制度推介会上,青岛南涯电子有限公司进出口负责人薛彩虹说,“以前我们公司遇到通关方面的问题,往往要根据进口、出口、保税、通关等不同业务,咨询海关的不同部门。有了协调员制度,就像我们自己聘请了海关专家,而且还对我们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协调员就像我们公司在海关的贴心人啊!”
让薛彩虹赞不绝口的是海关总署日前开始试行的企业协调员制度,黄岛海关按照辖区企业的实际情况,首批选择31家企业“试水”协调员制度,推行“一对一”式服务。3月6日,这些企业的主管领导和进出口部门负责人齐聚黄岛海关,听取海关联合商务部门共同开展的协调员制度推介。不久,海关将与这些企业现场“签约”,签署合作备忘录,海关的协调员队伍将正式“亮相”上岗,与企业高管担任的联系人“见面”。届时,企业无论是在通关、查验等一线海关监管环节遇到紧急情况,还是在办理加工贸易、稽核查、缉私等后续环节遇到疑难问题,只要企业联系人说句话,海关协调员们都将负责到底,实现“首问负责”。
“这次我们专门选派素质高、业务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关员作为协调员,为辖区重点企业提供个性化、一对一的服务。”黄岛海关的相关人员介绍说,实行协调员制度的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难问题只需要向协调员反映,由协调员核实后联系海关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较为复杂的问题,协调员还要通过海关的关企合作机构进行集体讨论和解决,这就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与海关平等交流的沟通平台。在沟通渠道上,除了面谈、电话、邮件沟通等传统形式外,协调员还可借助海关12360服务热线、关企合作平台等多种媒介与业界实时沟通,为业界提供信息查询、问题咨询、政策宣传、网上办事等服务。
据了解,此次试点协调员制度是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安排开展,青岛关区是全国11个试点关区之一。能争取到试点资格,得益于海关历年来服务企业的优良传统和青岛地区良好的企业营商环境,与青岛作为中日韩自贸区实验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地位也密不可分。这项制度既吸收了发达国家海关和国内先进海关的一些好的做法,同时也是黄岛海关实行多年的客户联络员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体现,协调员制度是黄岛海关推进海关与商界合作的一大创新举措,是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构建服务型海关的重要制度尝试,顺畅高效的关企协调、合作模式既是域内企业谋求通关便利、积累企业信用的主观诉求,也是黄岛海关实现科学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客观需求,架起了海关与域内企业的“连心桥”,增强了海关与商界的相互信任,将有助于通关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区域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海关相关人士介绍说,企业协调员制度的实质,就是海关与企业相互参与、相互合作、相互提高、互促互进的过程,是海关执法与企业守法深度融合、成功对接的过程。通过该制度的深入实施,既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通关效率,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物流成本和时间成本,也可以促进企业管理走向规范、高效,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影响力和品牌形象。海关的目标就是通过协调员制度推进海关与商界互信、长期、良性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最终实现商界与海关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