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日电 (记者张洋)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7日。
征求意见稿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
本报北京1月2日电 (记者张洋)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7日。
征求意见稿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