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12月26日电 (王永珍、张德遴)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财政厅近日下达2013年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7.18亿元,补助额比上一年增加2.23亿元。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去年11月,福建省决定在已有支持生态保护的各类专项资金存量不变的基础上,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力支持。这一政策产生的效果如何?闽江上游部分县市做出了回答。
武夷岩茶近年来价格看涨,农民种茶积极性高涨。但在全省率先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的武夷山市,却千方百计控制茶园面积,为的是防止水土流失。
2012年,武夷山市大力制止违规开垦茶山,将整治茶山列入乡镇、街道绩效考评,共整治茶山1.12万亩。2013年出台更严厉的新规,要求5年内不许新开茶山。
“人往沿海走、钱往山区拨,沿海发展产业、山区保护生态”,是推进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重要举措。据介绍,福建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的补助范围为生态环境功能较强且财政较困难的地区,有49个县(市、区)。2013年,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所辖县(市、区)补助额达到5.45亿元,占全省的76%,发挥了较好的生态引领作用。
得知今年可获得1008万元奖励,补助额增至1958万元,光泽县财政局局长刘丹松了口气。
2012年11月,《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出台,对生态保护好与差的地区进行奖罚。光泽县激励资金部分被扣减90万元,成为全省唯一被罚县。考核的3个指标中,森林覆盖率获得奖励228万元,但主要污染物两项指标未完成减排,交界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仅83.3%,共被扣318万元。
罚是一种鞭策。吃到罚单后,光泽县痛下决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关闭纳税大户沪千人造板公司,采伐量由2010年的2.2万立方米减为2013年的8000立方米,投资8000万元用于污水垃圾处理……
生态保护激励资金的奖励标准提高,对生态保护的作用是明显的。 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2012年很多县市不达标,2013年绝大多数都达标,全省无一地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