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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诸暨 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宣国祥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2月27日   第 11 版)

  诸暨市农业局局长孟志康(右)在工作中

  根据诸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对全市家庭农场进行了调研。

  一、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本市40家家庭农场注册资金总额达2080万元,组织形式全部为个体工商户,农场自有固定场所面积6691平方米,涉及土地流转面积3000余亩,农场从业人员120名,其中农场成员90人,常年雇工30人。按家庭农场类型分,注册登记农场中有种植型家庭农场19家,养殖型家庭农场10家,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11家。种植型家庭农场中又以水果、蔬菜、香榧等经济作物种植为主,粮食类家庭农场仅占15.7%;养殖型家庭农场中以生猪、绍兴鸭、水产品等主导特色产业养殖为主,占100%。按农场成员性别分,有女性37人,男性53人;按成员身份分,成员中有中共党员3人,群众87人;按文化程度分,其中初中以上、大专以下文化程度人员占87.7%,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员占6.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占5.6%。

  从家庭农场的发展形态来看,85%的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联,农场主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或社员,通常在当村镇村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影响力,有一定的市场营销网络,对国家政策导向的敏锐度较高,农场综合收益普遍高于普通家庭。

  我市自2011年起积极探索转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方式的新路子,着力培育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模式,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家庭农场扶持措施,积极鼓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通过租赁、承包、有偿转让、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连片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对拥有营业执照从事经营两年以上,且面积在100亩以上,推广应用先进农技、农艺,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且年销售25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择优确定10家(珍珠产业除外),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此外,对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名牌创建等达标创牌的,也有相应的资金补助。但由于没有家庭农场的明确标准要求,政策扶持较难把握。今年中央1号文件及省、绍兴市相关文件规定下发后,我市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培育扶持的路径也更加清晰。全市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仅今年9月,就新发展家庭农场15家,上半年新发展农场数的136%。这些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组织形式,对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市场化、实现农民经济效益最大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27个镇乡(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农业局属各站所分管领导进行发展家庭农场的工作动员,做好家庭农场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主动介入家庭农场发展,提升部门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为规范家庭农场发展,强化管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我市组织开展了相应的调研活动:一是对家庭农场发展潜力进行调研。按照家庭农场的五项条件,分粮油、特产、畜牧、农机等业务线,对全市的合作社、种养植大户等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发展对象底数。二是对已登记注册家庭农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全面掌握已登记注册家庭农场的数量、产业类型、成员构成、土地流转面积等基本情况,调研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对示范性家庭农场规模标准进行调研。

  同时,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活动。一是明确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制定出台〈诸暨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等程序,规范发展。二是创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今年新申报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家,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1家,畜牧养殖类1家,水果种植类1家。

  二、政策扶持

  (一)完善配套政策。从市级层面加强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引导,制定出台相应的家庭农场的政策意见,引导财政资金、金融信贷、农业公共服务等向家庭农场倾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对家庭农场工作指导和责任落实,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二)规范主体培育。以示范性家庭农场为目标,加强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创建,着力培育一批特色显明、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典型农场,为全市家庭农场树立样板。同时积极探索“农场+企业”等合作经营模式,促进“订单生产、农超对接”等发展,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动态监管。与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的生产记录、产品检测等,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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