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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浙江淳安海内外 招才计划助推产业升级

徐小晟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2月25日   第 06 版)

  浙江淳安在去年出台的人才总政策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淳创业创新“515”计划实施意见(试行)》、《淳安县人才专项用房管理办法》等,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淳安县创业创新提供了更加优惠、更加具体的政策。

  淳安县紧紧围绕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确定从2013年开始用5年时间,大力引进和培育带项目、带技术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5个;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0人;引进和培育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5家(简称“515”计划),为淳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淳安县出台的引才政策对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及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海外人才,以及境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人才,在创新资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补助、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力求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意见规定,自主创业企业,经申报评审后确定A、B、C三类项目,可以享受100至300万元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和10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对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良好、流动资金暂时不足的企业,给予两年内最高3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还将给予创办独立纳税的企业,前三年按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县留成部分80%资助项目的税收扶持,用于企业在淳安县继续投资发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淳创业创新人才,最高获总额600万元的扶持;对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每年工作或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人选,以及海内外专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来到淳安创业创新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杭州“521”引才计划人选,还将给予相应的安家补助和配套奖励;意见还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为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淳安县落户,淳安县委组织相关部门保障人才引进。“515”人才计划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委组织部主要牵头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计划落实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人才及项目的征集、人才资格的认定、组织开展引才活动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核、拨付等工作。县科技局负责做好创业项目的评审等工作。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园区管委会及乡镇等负责人才引进、项目洽谈等工作。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和培养的主体,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包括提出引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提供工作平台等。

  (一)创业支持。自主创业企业,经申报评审后确定A、B、C三类项目,可以享受以下创业政策:

  1.创新资助。给予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团队最高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10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三个月以内拨付第一期10%的创业启动资金;通过县财政局认定的第三方中介事务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定后,分期拨付剩余部分的创业启动资金。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2.贷款贴息。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良好、流动资金暂时不足的企业,给予两年内最高3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3.财政扶持。创办独立纳税的企业,创办独立纳税的企业,从产生利税当年开始计算,于次年上半年,向纳税所在乡镇(单位)提出申请,由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划拨。前三年按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县留成部分80%资助项目,用于企业在淳安县继续投资发展。4.房租补贴。采取“先租后补”的形式,企业于每年12月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租房合同和房租发票等相关材料,由县人社局受理,并会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照A类、B类、C类项目最高500平方米、400平方米、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企业科研、生产或经营)标准,次年划拨。已享受乡镇、园区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的不再享受租金补贴。5.住房补贴。按照县委《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推进人才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县委〔2012〕62号)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租房补贴。   

  (二)安家补助和奖励。对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每年工作或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人选,以及海内外专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来淳创业创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杭州“521”引才计划人选,安家补助和配套奖励按照县委〔2012〕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子女入学。海外高层次人才随归子女,要求入托、入小学和初中,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享受与淳安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四)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为将“515”引才计划落到实处,淳安县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努力拓宽渠道,大力引才:以“人才+项目”的形式组织引才,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海内外招才引智活动,组织海外留学人员来淳安参观考察、交流洽谈,促进供求对接;进一步加强与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发挥高层次海归人才的示范效应,以才引才;着力开发建设县经济开发区、姜家产业区块、县科技城等创业创新基地,努力打造成为市级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将来淳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列入县领导重点联系的专家人才范围,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加大考核力度,将“515”人才计划实施工作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乡镇,县委、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确保“515”人才计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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