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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哪里?需要把握哪些原则?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公安部副部长黄明——

进城农民何以实现“市民梦”

本报记者 张 洋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2月18日   第 04 版)

  户籍制度改革难点何在?

  记者:如何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黄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实现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一项重大举措。刚刚结束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户籍上附着的利益较多,需要逐步剥离。二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的差别较大,需要合理引导。三是各类群体的诉求不同,需要统筹兼顾。

  如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记者:改革需要把握哪些原则?

  黄明:当前,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

  一是尊重意愿。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是分类实施。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大家稳定的预期。

  三要有序推进。要立足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如何推进“人的城镇化”?

  记者: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怎样理解这一新的提法? 

  黄明:“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非常重要。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这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这说明有大量经常住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还不是城镇户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也说明许多地方落户门槛仍然较高,一些城镇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还不足。这次会议提出“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其目的就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逐步缩小常住人口、户籍人口两个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化,融入城市社会,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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