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F·卡普拉”应写成“F.卡普拉”(语文信箱)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2月14日   第 06 版)

杜老师:

  某媒体中说:“其作者F·卡普拉说……”其中的“F·卡普拉”中的间隔号用法是否妥当?请您解释一下。谢谢!  

  天津读者 苗曦曦  

  

苗曦曦: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编写的《〈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版)详细解读了2011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这本《解读》指出,当外国人名中外文缩写字母与中文译名并用时,外文缩写字母后面不宜用中文间隔号,而应当使用下脚点(也就是齐下线的小圆点)。例如:

  (1)E.策勒尔

  (2)J.格林

  (3)D.H.劳伦斯

  (4)罗伯特·A.洛维特

  (5)E.佛莱舍尔·冯·马克索夫

  这是因为,这里的下脚点表示前面的大写字母是缩写,而间隔号则只表示关联成分之间的分界。因此“F·卡普拉”宜写成“F.卡普拉”。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

国宴轶事(二)(礼仪漫谈(136))
领事官员承担哪些法律职务(领事服务)
洱海岸边的贝克(人在中国)
“F·卡普拉”应写成“F.卡普拉”(语文信箱)
期数:296 责编:张燕萍 汪灵犀 电话:8610—65369316 邮箱:hwbdzyd@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