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老师:
报刊和工具书上,有时出现“毕升”,有时出现“毕昇”,究竟应当怎样写呢?
北京读者 杜铭铭
杜铭铭:
1955年12月颁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规定,“升”为规范字形,“昇”作为“升”的异体字予以淘汰。
但是,古人名字中的“昇”字,如发明活字印刷的毕昇、清代戏剧家洪昇等,是否应当改为“升”呢?对此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应当改为“毕升”、“洪升”,另一种看法认为还是要写成“毕昇”、“洪昇”。
2013年6月颁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已经恢复了“昇”(限用于姓氏人名)字,因此写成“毕昇”、“洪昇”比较妥当。有的工具书,例如《辞海》(第六版),已经采用了“毕昇”、“洪昇”的写法。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