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已是困扰国内手机用户多年的顽症,尽管相关部门的治理从未间断,但仍屡禁不止。面对国内上半年垃圾短信超过2000亿条的天文数字,不少手机用户不禁想问,国外如何“打扫”垃圾短信?他们有何高招妙招?
日本:手机实名限源头
在日本,手机管理也经历过由“非实名”到“实名制”的过渡。
过去,日本手机用户注册无需确认身份,只要充值就可使用,个人信息管理上的松懈为手机短信汇款诈骗、虚假拍卖以及诱拐等犯罪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2006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手机非法利用防止法》,这部法律有效打击了相关犯罪行为。它规定用户不论从哪家手机运营商购买手机,都必须通过出示个人身份证来获得购买权,并且规定不得随意转让手机。一旦查证用户的登录信息为假,可处以罚款。
现在,日本国内手机和SIM卡实行捆绑销售,通信运营商不得单独出售裸机或SIM卡,如果要购买一部手机,就必须用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实名注册。
这样一来,所有使用手机发送的信息都自动为实名发送。由于实名制,发送垃圾短信很容易被找到源头。
韩国:多重限定堵漏洞
韩国信息通信部规定,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及联系方式,商家在每天晚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韩国电信运营商为新手机用户提供自动垃圾短信拦截服务,可将带有“贷款”、“代理”等词汇的短信归为垃圾短信而进行拦截。同时,为避免拦截过程中发生阻止接收有用短信等反面作用,电信公司会将被拦截的短信发送到客户的电子邮箱里。
2011年,韩国政府修改《信息通信网法》,对垃圾短信问题作出相应规定。对未经用户同意发送电话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的行为,政府将处以最高约2.8万美元的罚款。
同时,韩国政府还提醒市民,在收到未经同意的电话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时,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向韩国非法垃圾邮件应对中心举报,从政府监管和用户维权两方面入手,根除垃圾短信。
英国:综合治理见成效
英国主要通过立法、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实行手机实名制来综合治理垃圾短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英国2003年通过的《隐私与电子通信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未经当事人事先允许的情况下,向其个人手机发送直接推销短信,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负责相关事务的专门机构——信息监管局有权要求电信运营商提供发送垃圾短信者的信息,并采取处罚措施。
与法国等国家设立短信举报号码类似,英国手机用户也可将垃圾短信通过某特定号码转发给运营商,后者会为用户屏蔽此短信发送者,避免再次受到骚扰。许多运营商内部还成立了专门业务部门处理此类举报,如“骚扰电话处置办公室”,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骚扰,并协助监管部门追查发送者。
此外,为加强监管此前无需注册、较难追踪的预付费电话用户,英国于2008年开始实行手机实名制。
(综合新华社驻伦敦记者刘石磊、驻首尔记者张青、驻东京记者蓝建中、驻巴黎记者黄涵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