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8月12日电 (记者戴岚、胡仁巴)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巴楚“4·23”暴力恐怖案件中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木萨·艾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热合曼·吾甫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拜克热·外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吾斯曼·买买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塔依尔·吾布力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庭审理认为,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多次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收听观看暴力恐怖音视频,积极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进行暴力恐怖训练,制造爆炸物、制作刀具等犯罪工具,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罪行败露后,伙同其他恐怖组织成员杀害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4·23”暴力恐怖案件共造成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3人受伤及财产重大损失。5名被告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