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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6月14日 星期五

“名人书札”拍卖,失去的是什么?(碰撞)

杜浩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6月14日   第 07 版)

  据近日媒体报道,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在6月拍卖一批藏品,其中包括66封钱钟书书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杨绛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钱瑗书信等。钱钟书的书信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与时任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涉及不少对历史和学人的评判。杨绛先生得知拍卖消息后,颇感吃惊,她立即致电香港的李国强,“这件事情非常不妥。”

  尽管杨绛先生不同意拍卖钱钟书的书信,但是,拍卖方认为“名人的东西,只要有价值,我们不太会拒之门外”,而且,因为拍卖的委托方对钱钟书的书信拥有处分权利,而拍卖行“只对委托人负责”,所以,“拍卖将如期举行”。

  然而,纵观拍卖钱钟书的书札这个事件,却是纠缠和综合了多方利益与价值的冲突和博弈。

  从著作权和拥有权的法律角度来说,名人书札是一种私人物品,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它是个人在特定的时代、特定的背景下,著作者与亲人、朋友进行情感、思想交流的载体,记录着书札的著作者过去的生活情况、对世事的评价,这些书札适宜于在家人、友人间传阅和交流,而不适于公开、发表,更不适宜被拿到商业的拍场上拍卖、炒作。如果拍卖和炒作这些名人书札,既与名人书札属于个体的、私有的、隐私的性质特征冲突,更不符合享有这些名人书札的著作权人的意愿、生活原则,所以,必然会遭到享有这些名人书札著作权人的不满和反对。杨绛先生说,“如果拍卖如期进行,将亲自上法庭维权。”

  杨绛先生十分钟爱英国诗人蓝德的一句诗,“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这很好地反映出杨绛先生对待世风俗情的淡然的心境,是她那份文人的傲骨最好的写照。这就是文人心中的纯净,容不下一点“是非”,要维护着自己心中的原则,所以要对浮躁的“是非”说不。正是因此,杨绛先生得知拍卖消息后,非常震惊,故立即给在香港的李国强打去电话说“我当初给你书稿,只是留作纪念;通信往来是私人之间的事,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公开?”并质疑此次拍卖,“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表达的正是这样的一种为人处事的鲜明态度。

  我们知道,书信写作常被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书札信件写作中的极强的个性化的表达、抒情的多姿多彩,以及鲜明的艺术审美化,被人们看作是极好的所谓“书翰文学”。英国文豪萧伯纳有一句名言,“人类只有在纸上才会创造出光荣、美丽、真理、知识、美德和永恒的爱。”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书信在人类生活中尤其是在表达人类情感方面的巨大的作用。

  即将拍卖的钱钟书的这些书信都是与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这些书信的文字,钱钟书采用的都是八行笺的形式,用文言书写。八行笺是古代的一种信纸,以竖排的八列为一整张,每页信纸都是八列,从右向左书写。密密麻麻,是钱钟书的书法写作特点。钱钟书的书法既不是周正的楷体,也不是飘逸的行书,更像是带有行书和花楷体的结合。他笔下的文字就像梅花一样,含苞盛放,疏密有致,典雅飘逸,带有钱氏“独此一家”风格,是相当珍贵的,极具文化价值、学术价值、研究价值和收藏价值,为研究者、爱好者、收藏者所珍爱。

  文化书札,本身是有自身的内在规律、规则和专有的属性与价值,但在拍卖市场上,名人书札所具有的一切价值,都将在商业市场法则下进行衡量估价,一切以商业利益、资本逻辑为原则,它们的一切规律、规则、属性,将被市场的逻辑和原则所取代,而当文化的力量、文化的需求和文化的属性被消解之后,剩下的则只有赤裸裸的商业文化的特性,由此,个人的隐私、权益、名誉和尊严,不只无从谈起,失去的还有文化的尊严和我们内在价值、原则和道德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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