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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3月02日 星期六

新合同文本发布

“一日游”乱象可治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3月02日   第 07 版)

  本报北京电 (记者赵珊)近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乱象不断的“一日游”市场将由此得到整治与规范。

  “一日游”以其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灵活自由的特点,受到众多旅游者的青睐,逐渐发展成为散客旅游的主要方式。作为城市旅游,特别是大城市旅游的重要内容,“一日游”市场需求巨大,且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但低价招徕、行程中加点、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问题在“一日游”活动中普遍存在,严重损害旅游者利益。此次推出的示范文本针对旅游纠纷易发多发环节,明确划分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合同双方责任,为旅游者的消费维权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结合“一日游”时间短、行程安排紧凑的特点,示范文本没有关于自由活动的规定,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黑社”、“黑车”、“黑导”和“黑驾”的违法违规行为,是严重扰乱“一日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示范文本要求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并就使用无合法有效资质旅游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的情形,做出了严格的违约责任规定。

  “一日游”行程较为简单,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容易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避免旅行社以调整行程、变更合同的形式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示范文本规定此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以公平为原则分摊相应的费用。此外,《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将基本信息以表格的形式体现,权利义务一目了然,简单实用,易为旅行社和旅游者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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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尹 婕 邮箱:travelwed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