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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2月26日 星期二

● 每百万人捐献率只有0.03
● 捐献工作由试点推向全国

器官捐献 不再无门

本报记者 王君平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2月26日   第 04 版)

  内蒙古赤峰市一对夫妻捐献爱女“小希望”冯峻熙的遗体器官,北京、天津的两名患者生命得以延续。图为医护人员向“小希望”鞠躬致敬。
  新华社发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家住四川南充的九十二岁母亲和七十二岁女儿(右)一起签署捐献遗体协议。
  李向雨摄

  受捐者术后恢复状况良好。

  2月25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在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上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在由19个试点省区市向全国全面推开。

  ■ 供应奇缺捐献无门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受卫生部委托,负责建立我国器官捐献体系工作。同时,启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9个省区市加入试点。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有15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器官移植。器官供应奇缺,主要原因是器官捐献率极低,我国每百万人捐献率只有0.03。

  其实,我国潜在捐献者群体庞大,红会调查显示,72.4%的受访者愿死后捐献器官,仅6.8%明确表示不愿意。但目前,大多数试点省区市都没有建立独立的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甚至国家层面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也是去年刚刚成立,今年1月才正式运行,器官捐献者捐献无门。

  ■ 捐献体系初具雏形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指出,经过试点工作实践,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初具雏形。

  自2010年3月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今年2月22日,共实现捐献659例,捐献大器官1804个(其中捐献例数最多的省份分别是广东、浙江和湖南,分别实现捐献174例、79例和59例)。

  ■ 捐献分配地域优先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器官捐献方案,不断完善捐献器官的获取与分配体系,尽快建立健全人体器官捐献培训体系。

  “死亡见证”被列为工作重点。具体而言,红会将设立联系各大医院的捐献协管员,并对医院内的临终病人或死者家属进行器官捐献“游说”,扩大捐献源。

  高新谱介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系统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上线,覆盖所有省区市。公众可在线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对捐献器官的分配将按地域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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