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孙铁翔)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务院办公厅20日正式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从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基本药物使用监管、多渠道补偿机制等七方面,对基层医改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在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方面。《意见》指出,要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制度。“双信封”制评价中,经济技术标评审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重要指标;商务标评审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意竞争。
《意见》指出,要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