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维护人类尊严、伸张正义、争取公共决策参与权的努力日益增加。在付诸努力的同时,我们看到全球仍然有2/3的人口不能访问互联网,完全与世界隔离,没有机会接收信息,因此也无法“充分参与公共生活”。
2011年5月27日召开的八国集团峰会通过了《多维尔宣言》,重申“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透明、尊重隐私和知识产权、各利益相关者的伙伴关系、网络安全以及打击网络犯罪”。欧洲理事会各成员国也专门制定了保障网络权利和在互联网上保护公共利益的一般原则。
乌克兰互联网用户的数量迅速增长。在乌克兰,近90%的学生和78%的小学生说曾经上过网。此外,孩子们还把网络看作是流行游戏的乐园。然而,除了有利于个性的发展之外,网络上传播的信息内容也会毁坏一个人的性格,将其推向不端行为,我们因此有理由担心。
对暴力、色情、仇外、个人主义以及游戏软件的宣传会扭曲人类的思想,尤其是儿童的思想,并导致类似于毒瘾的“网瘾”。现代网络空间对儿童权利、人类荣誉和尊严造成了极大的挑战。
一个人,特别是儿童,在现代全球网络中处于未受保护状态,有可能成为罪犯、骗子、恐怖分子、色情视频传播的受害者。当今社会,想要保护被无良网络媒体诽谤诋毁的诚实和尊严实在是件困难的事情,因为缺乏明确的保护机制和法律责任。
我相信,只有在联合国的层面上通过一个国际法律框架,并通过共识来规范全球的网络空间,这个问题才能最终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