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吴储岐)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行动自即日起至2027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可视情延长),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安全过冬。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气象预警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对车站码头、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流散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在极端天气前和夜间加密巡查频次。
各地要加快构建包括市县乡村以及基层单位在内的发现报告网络,动员环卫工人、快递员、公交出租车司机等提供救助线索。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托福彩公益金站点等场所设立临时救助点,方便流散人员就近就便求助。
对街面发现经劝导不愿到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保暖用品,留下求助方式,同步告知属地乡镇(街道)做好后续跟踪救助;对危重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尽快送往定点医院救治。
通知明确,对家暴受害、务工暂无着落等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就业咨询等服务;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救助寻亲,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