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主要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农业法修订草案、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律师法修正草案、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水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反跨境腐败法草案的议案。
黄海华介绍,医疗保障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在立法目的中进一步体现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有关规定,充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细化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结算要求,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并完善有关法律责任规定。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三次审议稿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与企业协同开展人才培养;增加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原则上不作为补充耕地来源;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增加对沙化、风蚀、水蚀耕地开展综合治理,以及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规定;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增加规定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明确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农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总结新时代“三农”工作重大成就和经验,完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加强农业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规定国家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针;加强农民权益保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明确国家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进一步做好与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的衔接,明确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国防动员”概念;增加规定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明确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增加规定采取国防动员特别措施应当遵循必要、合理的原则,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律师法修正草案明确将宪法作为立法依据;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条款的相关规定;明确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任管理有关规定;增加与法律援助法衔接的规定。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我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完善立法目的,增加规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与金融法草案做好衔接,将第四章“监督管理措施”拆分成“监督管理措施”和“风险处置”两章;增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等规定;完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规定;完善法律责任有关规定。
水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国家水网建设总体要求,增加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治理等规定;与生态环境法典做好衔接,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等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流域规划;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等规定。
近日,生态环境法典中英双语版图书正式出版。据黄海华介绍,法工委长期开展法律文本翻译工作,已出版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刑法、外商投资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单行英文译本,出版宪法中俄、中法双语版图书。“这些工作便于国际社会直观了解中国宪法法律,为促进中外法治交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黄海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