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人民日报 2026年08月17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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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又一政策全国推广(政策速递)

9月14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葛孟超 《人民日报》(2026年08月17日 第 02 版)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14日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式将前期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开展的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通知自9月14日起施行。

  为便利跨国公司集团利用境内外市场和资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于2015年、2019年先后出台人民币、外汇跨境资金池业务相关政策。为更好支持企业用好资金池政策,同时解决既有资金池版本较多的问题,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探索资金池政策合并方案,推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两项试点政策。

  其中,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主要服务大型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高、资金跨境调拨额度高、便利度高,政策已于2025年12月推广至全国。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主要服务一般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低、备案流程简化。截至今年6月末,已有260余家跨国公司参与试点,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超过5500家。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全国推广的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政策覆盖面。满足外汇资金池和人民币资金池门槛其一即可。如主办企业为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跨国公司,门槛进一步降低至规定标准的一半。

  二是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实行业务窗口统一受理备案,将备案办理权限下放至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压缩审批链条。不涉及外债、境外放款额度调整的成员企业变更业务,可由合作银行直接办理,减少企业跑腿成本,显著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三是便利跨国公司归集调拨本外币跨境资金。跨国公司可以分别在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的3.5倍和0.6倍内融入外债、开展境外放款。同时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归集比例,实现集团层面统筹调配、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

  多家企业反馈,前期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后,集团境内外闲置资金可统筹归集、灵活调剂,整体跨境资金管理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

  北京地平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智驾科技龙头企业。2023年8月,企业正式落地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后,搭建起外债集约化管理全新模式,将旗下境内成员企业外债业务统一归集办理。原先各子公司分头备案、分步清算的模式,优化为一次性集中备案,依托合作银行系统便可完成资金实时调拨与线上审核,外债资金落地时长从原先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到2个工作日,跨境资金入境及使用效率大幅提升。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优化跨境投融资营商环境,助力各类经营主体稳步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全球产业链布局,以高质量跨境金融服务护航实体经济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