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8月11日电 (记者宋朝军)甘肃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从扩大保障范围、规范招标采购、提高供餐质量、加强食堂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等7个方面对农村学生营养餐作出规定,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从实施范围看,甘肃分步骤将省内国家计划地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地方计划地区实施范围。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将县城寄宿制学校的寄宿学生纳入实施范围。
在提高供餐质量方面,要求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严格落实自主经营制度,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各地应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学校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员,5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还应配备由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副校长或同等职位人员担任的食品安全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