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韩鑫)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试行)》,构建起一套科学系统的智慧港口等级评价体系,为我国智慧港口建设立标定向,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加快推动世界一流港口建设。
当前,我国智慧港口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自动化技术水平和应用规模总体位居国际前列。累计建成60座自动化集装箱、干散货码头,其中万吨级以上自动化泊位占比约28%,自动化码头整体水平实现了“部分领跑”。
结合我国智慧港口发展现状,指南以数字底座、生产作业、运营管理、对外服务4个维度,提出13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将智慧港口划分为一级(引领型)、二级(高级型)、三级(基本型)3个级别。在组织实施方面,明确由港口企业自主评价、中国港口协会和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核评公布的评价程序,以及评价结果的动态管理与应用。
指南以正式投产使用不少于2年的集装箱、干散货两大货类专业化码头、港区或港口为评价对象,同时适用于全国主要港口智慧化发展水平的等级评价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