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版:法治

人民日报 2026年01月15日 T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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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法院创新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

将司法“课堂”转化为育人阵地

本报记者 魏哲哲 《人民日报》(2026年01月15日 第 19 版)

  “我的物质条件更好,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王某再婚再育对孩子关注变少了。”陈某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

  一段时间后,陈某认为自身经济状况明显改善。前不久,陈某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确认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原则,物质条件优越是一个考量因素,但并非变更抚养关系的决定性因素。”青岛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任道亮决定通过开展社会观护等工作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案件实际需要,承办法官及家事调查员到双方住所、孩子就读的学校及所在社区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双方的实际居住环境、生活设施、社区配套、与孩子相处情况以及各自家庭的支持系统。

  调查显示,双方均能提供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陈某新购住房条件较好,但其父母为主要照料人。王某家庭氛围融洽,孩子与继父、同母异父的弟弟相处自然;幼儿园老师反馈孩子情绪稳定,适应集体生活。

  此外,法官还在专业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陪同下,以轻松、循序渐进的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孩子清晰表达了更愿意和妈妈王某一起生活的意愿。

  “不能单纯以物质条件来衡量孩子情感需求、家长陪伴质量、生活环境稳定对孩子的重要性。”承办法官表示,孩子自父母离婚后一直随王某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和情感依赖,贸然改变对其成长弊大于利。

  任道亮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消解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聚焦孩子利益,并就探视权等问题达成协议,实质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青岛法院创新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通过升级改造圆桌法庭等柔性司法场所、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等方式,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去年9月,青岛中院联合青岛市委社会工作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培养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聘请关工委“五老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判前更好了解案件情况、判后进行跟踪回访等。

  “保护未成年人意义重大。如何将司法‘课堂’转化为育人阵地?关键在于把司法保护前移,把个案办理转化为面向社会的公开课程。”青岛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介绍,法院依托丰富的案例资源,联合相关单位共建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扩大青少年普法覆盖面,以交互式、沉浸式体验引导青少年学法用法。

  据介绍,青岛市中院把“校园欺凌”普法作为青少年普法重点,法官结合校园欺凌真实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应对措施等,引导孩子们建立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勇敢说“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涉未成年人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保护促推未成年人保护,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岛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说。